1、那种情况下成立紧急避险行为
1.紧急避险行为成立的首要条件是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这种危险可能来自于合法或违法的行为,但行为人需要是在确实面临危险的状况下,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动。
2.具体来讲,只有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处于马上遭受损害的危险之中,且没其他合理办法可以防止这种损害时,行为人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3.在判断紧急避险行为是不是成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不可以误觉得存在危险,只有在真的面临危险的状况下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2)避险行为需要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
(3)避险行为需要是在没其他合理办法可以防止损害的状况下采取的。
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需要是为了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避险行为。这种危险可能是合法的或违法的,但避险行为需要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且没其他合理办法可以防止这种危险。
2.紧急避险行为需要是在迫不能已的状况下采取的。也就是说,只有在没其他合理办法可以防止损害的状况下,行为人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3.紧急避险行为不可以损害别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权利。即便是为了防止自己或别人的权益遭到损害,也不可以采取损害别人身体健康或生命权利的避险行为。
4.紧急避险行为所保全的权益需要明显大于所损害的权益。也就是说,避险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不可以大于所防止的损害,不然就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同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虽然都是法律上规定的合法行为,但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主如果不法侵害行为,即针对行为人的直接攻击或威胁;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则更为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等。
2.二者在行为需要上存在差异。正当防卫一般需要行为人直接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以制止其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则需要行为人采取防止危险的行为,可能涉及对第三者的损害。
3.二者在主体需要上也有所不同。正当防卫的主体没特殊需要,而紧急避险则可能对主体有特殊需要,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特定职业职员在特定状况下需要履行特定的避险义务。
4.从保护利益和损害利益的角度来看,正当防卫主要保护的是行为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紧急避险则可能涉及对第三者合法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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